看完这封信,大家在为童先生叫好的同时,是否也应当感谢那些常年为中国人民的索赔事业尽职尽责的日本律师。我们一再强调,爱国者同盟网不欢迎对日本人民全面的毫无意义的辱骂的帖子,看了童先生的陈述书就会明白,是谁们在共同支撑了中国人民的正义事业。
     让爱国者同盟网团结一切的正义力量,向邪恶与黑暗吹起冲锋的号角吧。

----------------------------------------------------------------------------------------------     2003年9月18日,当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前中国民众的百万签名递交活动轰轰烈烈的展开之时,在日本札幌市地方法院将对北海道劳工事件作结案审判的法庭上,一位儒雅的中国学者正在日本北海道札幌的法庭上从容应对日本国家代理人的各种恶意发问,这位学者就是童增先生(童增先生现为中祥投资公司董事长)。

童先生九.一八在日本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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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童增先生,许多年轻的朋友们也许对他很陌生,但是所有关心日中关系的同胞们都应该了解他,是他,在1992年率先阐明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法理,是他,早在1996年就发起了中国民间大陆保钓运动,也同样是他,在赢得了海内外众多同胞的赞誉之时,失掉了工作,失掉了家庭,他是我们真正的民族斗士!

童先生慰问保钓支援者,奖励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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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张正义之路是坎坷的。早在1992年,日本亚太地区战争牺牲者协会邀请童增于8月7日至16日访问日本十天,出席在北海道、东京、大坂、新泻等地举行的悼念和集会活动并发表演讲,他准备演讲的主题是关于慰安妇的问题。但日本驻华使馆以“中止”为原因拒签了,童增只好在8月7日将其代表的中国大陆七名慰安妇对日索赔的文件递交给日本大使馆工作人员,写下了中国大陆慰安妇正式向日本索赔的第一页。 

      1995年,童增再次接到邀请,代理9个受害老人向日本政府索赔,包括逃到日本深山中度过十多年“野人”生活直至1958年才获救回国的中国劳工刘连仁、南京大屠杀中被刺36刀的李秀英及丈夫被做活体实验的敬兰芝老人等;行程中还计划与国会议长土井多贺子见面;去奈良博物馆商讨日本当年掠夺的珍藏其馆中的文物??干尸的返还问题;还有集会发表演讲。一切准备就绪,持因私护照前往日本大使馆签证的童增,却一次次地被告诉准备的材料某条不合格,数次往返之后,护照最终被我国有关部门收回了。
此次赴日出庭作证终于成功,可以说是翻开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新篇章,童先生赴日之前,我有幸为他准备一些资料,包括与日本律师的沟通与联络,其间接触到了童先生提供给著名友好律师小野寺先生用于法庭的陈述书,看后感慨颇多,觉得应该将部分内容介绍给大家。

                                         陈述书

1. 1990年4月,我在中国化工部干部学院教书。我看到了附件7的文章(新刊文摘)。文章中提到了在欧洲,战争赔偿问题重新被提起的事情。如果在欧洲可以要求德国进行战争赔偿话,我想中国也应该可以向日本提出赔偿要求。中国是日本侵略战争最大的受害国。难道日本不应该对中国赔偿吗?
       我在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处,调查了关于此问题的论文和资料。调查的结果是,战争赔偿和民间赔偿是不同的,我确信,虽然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放弃了“战争赔偿”,但是对中国人民的“民间赔偿”并没有宣布放弃。
4.此后,我将此“战争赔偿虽然放弃,但是民间赔偿并没有放弃”的想法,写入了《欧洲的“被害赔偿”提起对中国的启示》,并投稿到《我的中华魂》(附件8)。1991年,我写出了《对日损害赔偿要求刻不容缓》的论文(附件9)。为了将此论文作为“建议书”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我向数位人民代表作工作,结果,通过19名人大代表向人代会提出了此建议案《万言书》。经过香港“明报”的取材和报道,美国、日本的报纸也报道了关于日本的民间赔偿问题(附件10“1991年4月12日北海道新闻”)。然后,关于此万言书的论文被发表在1991年5月20日的“法制日报”上(附件12的第2篇报道)。这篇法制日报的文章被下列的中国报纸转载(附件12的各家报道)。
1991.6.30     人民日报   国际法上的战争赔偿和被害赔偿   转载自工人日报
             工人日报   国际法上的战争赔偿和被害赔偿   转载自法制日报
1991.9.17     人民政协报 关于抗日战争中的被害赔偿       转载自中国商报
1991.7.21     中国教育报 战争赔偿和被害赔偿            转载自法制日报
1991.8.11     中国商报   我国从没有放弃对日本的被害赔偿 转载自法制日报
1991.8        新华文摘   战争赔偿和被害赔偿的区别
1991.7        金融时报   战争赔偿和被害赔偿             转载自法制日报
1991.6.9      文摘报     战争赔偿和被害赔偿的区别        转载自法制日报
1991.9.28     武汉晚报周末刊 我国没有放弃对日本的被害赔偿 转自中国商报
1991.11.1     文摘旬刊  关于抗日战争中的被害赔偿       转自人民政协报     
5.自从“法制日报”的报道被中国的各家报纸转载后,我开始收到来自中国各地被害者写的信。来信的地址各种各样,比如各报社、北京大学、化工部、老龄科研中心等,相信还有大量的来信因为地址不正确而没有寄到。即使这样我还是接到了1万封以上的来信(附件11的照片) 。还有一些人直接来找我。甚至有些人在我的工作单位前露宿等我来。
有各种各样的被害者给我写信,有南京大屠杀、重庆无差别轰炸、强制劳动、慰安妇等被害者,几乎包括了所有种类的战争被害者。我没有想到会收到如此多的来信。
6.听到如此众多的被害者的控诉,我觉得必须为他们做些什么。
     1992年8月,因为慰安妇问题,我去日本驻北京大使馆请愿,大使馆的光冈接收了我的请求书,但是没有得到他的任何回答。(附件15.16.17)为了帮助被害者们,我自然的想到了委托律师起诉日本政府。
    1993年我就找到中国律师,就民间索赔的问题与他商讨,是否能以日本政府和企业为对象提起诉讼。
    但是,那位律师说,还没有关于此类案子的判例,他没有打过将日本政府和企业作为被告的官司,不知道如何才能打此种官司,虽然对此事很关心,但无法提供帮助。此后我又委托香港的朋友,留美归来的朋友去寻找美国的律师,但是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虽然想委托日本律师,但是也没有找到。
7. 1994年10月,通过日本共同社北京支局的河野,我见到了小野寺利孝律师(附件18)我想小野寺利孝正是我寻找已久的律师。
但是在那个阶段,被害者并没能马上委托小野寺利孝律师。因为被害者为了委托日本律师,必须克服许多困难。
第一、 被害者的经济问题。被害者的多数是老年人,有人没有工作接受家人的抚养,即使有工作,大多数人是农民,为了生活已经是竭尽全力,提起诉讼的费用(证明材料的印刷费、去日本裁判所的旅费、住宿费等)、被害者根本没有能力去负担这些费用。自己也无法去准备。
第二、 律师团体制的问题。从被害者的数量来看,让小野寺利孝律师一人去从事此问题的解决是不可能的。日本的律师在中国进行调查,日本的律师集团来研究解决此问题的体制不建立的话,诉讼将无法维持下去。
第三、 中方法律专家的必要性。被害者被害状况的调查,日本律师和中国被害者的联络,为被害者作参谋的律师也是必要的。
8. 以小野寺利孝律师为开端,日本律师再来中国是在1994年的秋天到1995年的秋天。日本的数位律师访问了中国,作了4至5回的被害者访问。以小野寺利孝为中心,成立了东京的律师团,平顶山事件,慰安妇事件,强行带走事件、南京.731. 无差别轰炸、毒气弹遗弃事件的诉讼进入了准备阶段。
    同时中国的律师康健作为中方律师介入了此问题。

康健律师(右)在北大,左侧是孙律师,同王选一样是巾帼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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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的费用靠在日本的支持诉讼的市民的会、律师的捐赠和律师团的承担来维持
     就这样,到1995年春天,中国被害者在日本将日本政府和企业告上法庭的行为总算成为可能。在1995年8月731•南京•轰炸事件,从军慰安妇事件、1996年3月刘连仁事件分别在东京地方裁判所提起诉讼。
9.强行带走,强制劳动的被害者大多是农民,农村的被害者大多没有接受足够的教育,有人连字都不识。在农村,有的村委会只订一份报纸,即使现在,也几乎没有人在家订阅报纸(在中国,报纸在车站贩卖)。中国的教科书里没有关于强制带走和慰安妇的内容。就连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也是在1990年后才知道了这些被害事实。强制带走的被害者们在万言书被报道和看到我在法制日报的论文后,才知道自己可以向日本政府和企业要求赔偿。但是即使知道自己有权力,他们行使该权力却非常困难。我认为他们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力的时间,是在前面所讲的,在日本提起诉讼的诸条件基本具备后的1995年春天。不过,关于本次北海道诉讼,我听说以札幌的律师为主组成律师团、札幌的律师去中国进行调查的时间是在1999年1月和4月、律师团的组成是在1999年5月27日,所以,我想权力行使成为可能的时间是在1995年5月27日。

    看过之后,我想每个人都会感到沉重,童先生在万名以上求助的战争受害老人的最后一丝求救声中,由理论研究者成为了一名对日索赔第一线的战士,但是战士是孤独的,被关在监狱而成为广岛原子弹爆炸幸存者的劳工张文彬老人找到童增后,外国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当日本卫生组织与国内联系时,被某些人认为是干扰政府工作,说是童增瞎编的,给顶了回去。同样,当日本的律师和民众都在为中国人民声张正义时,总有一些某些国人站出来横加阻挠,幸好这已经是历史了,原这样的某些人也永远成为历史。 

童先生九.一八在日本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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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边在介绍一封开庭结束后日本律师写给童先生的信,
       面对日本国家代理人的挑衅性的提问,童先生以傲骨英风的学者风范一一将其驳斥,整个法庭为之动容,我想国家(日本)的赔偿请求权放弃的主张已经完全崩溃了。
面对中国人的索赔,国家(日本)代理人竟然拿出了前苏联的论文来说明“在社会主义国家,国际法上的个人请求权不能被承认,中国和苏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中国人也没有索赔权。”这样的说法真是可笑,原告代理人马上驳斥到“提这种教条主义式的问题的国家代理人的品质有问题”“这是中国与日本之间的问题,与苏联的论文毫无关系”法庭也好象已经厌烦了似的,没有再允许国家代理人发问。
      然后,国家代理人问道“中日联合声明之前,毛主席已经放弃了对日索赔,你知道吗?”童先生漂亮的回答说“我那时只有8岁”,整个法庭都爆发出笑声,赞许童先生面对无理问题的机智回答。这回的法庭对答的所有记录会在日后送给你。
     日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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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这封信,大家在为童先生叫好的同时,是否也应当感谢那些常年为中国人民的索赔事业尽职尽责的日本律师。我们一再强调,爱国者同盟网不欢迎对日本人民全面的毫无意义的辱骂的帖子,看了童先生的陈述书就会明白,是谁们在共同支撑了中国人民的正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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