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军南京屠城十大罪行
资料整理:墨华,清华翁
二○○二、十一、十六
(一)、杀光政策

南京,自古称:龙蟠虎踞之地,曾是十朝名城,一九三七年,南京三十万民众被日本侵略军杀死,当时有诗可志:

南京屠城三十万,锺山风雨哭太空。长江百里尽浮尸,浩荡东海血染红。

日本侵略军,惨绝人寰,杀害中国人民非常残酷,有杀人比赛,坑埋、枪杀、刺刀刺杀、杀头;一卡车,一卡车抛入长江,然后机枪扫射,投入手枪弹。被杀的有老人、青年、俘虏、妇女、摇篮里的婴孩……

(二)、毁城,实行烧光政策

日本侵略军,从空中炸,四处放火烧。白日烟灰蔽日,夜晚火光冲天。处处鬼哭神嚎,日本侵略军拍手,野兽般狞笑。

(三)、抢光政策

南京博物馆、美术馆、百货公司、商店、富贵人家……浩劫无一幸免,连贫苦老妪家藏二升米,也被搜括,回报一记响亮的耳光。

(四)、「扫荡」血腥罪

日本侵略军,吹牛武士道,实是胆小鬼。占一村,「扫荡」一村,占一城,「扫荡」一城。不怕血腥气,杀得鸡犬不留,才能睡大觉。在南京城内外十里之围,全被残酷「扫荡」,所犯之罪,馨竹难书。

(五)、奸滛妇女罪

日本侵略军,原始动物性野蛮,侵略到那里,官兵齐忙「征用生肉」(意即到外面去找花姑娘),南京城乡不知多少妇女被强奸,强奸后被刺杀,又不知多少善良的年轻女人,被强进入「慰安妇所」,让日本侵略军官兵发泄猪狗般的性欲。

(六)、刺刀征用粮食、衣被罪

日本侵略者到南方,没有粮食、衣被供应,只有毁城、杀人的战车、军械、炮弹、子弹的运输,牛羊鸡鸭,猪肉,蔬菜,粮食,全赖「刺刀征用」,不化一分线。
(七)、风声鹤戾,草木皆兵。

日本侵略军,一怕共产党,二怕游击队,三怕发现抗日传单,有所发现,马上封锁、「扫荡」、实行「三光」政策。

(八)、骇怕大、中、小学校

日本侵略军,把大、中、小学校,看作抗日机关或轰炸,或焚火,或拘押审查杀戳。

(九)、炸毁,教堂、寺庙、医院

日本侵略军害怕这些单位,隐藏抗日人士。

(十)、一路侵略、一路拉夫,把青壮人当牛马,为日本侵略军搬运军需子弹,转移陈地,大都被杀戳。

摘引资料:
1、宋美龄编:『日本暴行实录』
2、『东史郎日记』
3、石川达三著:『活着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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