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918网专题 生命的诉讼——李福生先生对日索赔案

 
一起发生在九十年代的利用中国人作“人体试验”的案例  一人为了维护中国人的尊严向日本政府单枪匹马提起诉讼
他自学医学和日本法律经过六年时间终于赢得了初审胜诉  我们每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应该对他给予坚强支持和声援

                            ——他并不是一个人,他的背后有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


李夫人在苏州的墓地,墓前有“加害者”的跪像。

墓 志
2005-8-11于上海
孙啓怡(1947.11.9~94.8.11)

遵循你的遗愿,经十数年的努力,将以下调查结论告之并将继续为此奋斗。

(一)上原清昇和上村悟是继承了二战时期日本731部队罪行的新日本鬼子。冲绳县立那霸医院的上原清昇医生为了对外国人患者做危险的身体实验而故意隐瞒病情加上严重的医疗过错导致不治,在转院至琉球大学附属医院后,上村悟医生不顾患者及其家族的强烈反对,反复对患者偷偷地注射致命药剂以达到其强制安乐死的目的。导致患者含冤去世。

为了让爱好和平的人们永远牢记二战60年后依然在日本国土上,发生此类恶劣事件并以国家公权力帮助掩盖,为了便于当事人能随时能受到良心的谴责。特立此像,以示不忘。

(二)日本是个无司法公正的国家

在96~05年的诉讼中,在被告冲绳县(代表:大田昌秀、稻嶺惠一)和日本各级法庭的指挥、庇护下,发生了以下一连串与自称为民主国家极不相称的事件。

①那霸县立医院院长金城幸善为了阻绕原告的举证,拒绝归还原本属于遗族的证物。

②那霸法院送达官儀武正雄为了给被告提供篡改病历的足够时间,故意提前20多小时送达了法官命令。导致病历被篡改。

③鈴木宣幸律师(金城法律事务所)尽管组成了本案原告律师团,但整整欺骗了原告八个月。原告只能弃用日本律师,进行个人诉讼。

④日本国入管局那霸支部上原忠夫为了达到阻止本案唯一原告继续在日诉讼的目的,拒绝了原告的在留请求。

⑤日本国香川医科大学教授半藤保是法庭选定的鉴定人,他违背了知识人的起码道德和法庭宣誓,在鉴定书中写出了多处足以影响法官心证的伪证。

⑥那霸法院主任书记官冨田潔故意将原告交给的重要的法律文书长期向法庭隐瞒不交,并当庭作伪证。

⑦日本国外交部所属的上海领事馆池田领事为了阻止原告出庭陈述,实际上拒绝了个人诉讼的唯一原告赴日出庭的要求。

尽管如此,2001年3月法庭仍判决原告部分胜诉。开创了在日本有史以来,不用律师个人进行医疗诉讼胜诉的先例。

⑧但在原告向日本最高法院提起飞跃上告,指出本案的实质是将外国人患者作非人道实验后,各级法院无视法律,对原告的诉讼活动进行层层阻拦。在不能否认本案诸多违法事件下,只能一方面避免对本案进行实质性的审理,另一方面法官綿引穣、鈴木博、高松みどり、渡辺等、松下潔、増森珠美 ,泉徳冶等人利用公权利,沿用日本一贯使用的对外国人索赔的手段,在本案唯一原告不能到庭的埸合下强制进行了不当判决。开创了又一次日本司法黑暗的一页。

事实不容篡改,坚持以史为鉴,不重走历史老路,才是日本国能真正融入世界大家庭的唯一出路。


医疗过失爱妻命丧日本 孤身诉讼丈夫恋战冲绳

□《南方周末》驻沪记者 朱强 2001年3月15日《南方周末》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李福生为妻子在日本因医疗过失致死而打了6年官司,他维护的不仅是一个消费者的权益,还有作为中国人、作为人的尊严。
  3月1日,一位关注此案的冲绳地方媒体记者给李发电子邮件称,“在他国提起诉讼并且一个人能把法院需要的各种诉讼文书全部做成,真是了不起,这是你多年来辛苦的结晶。”
  2001年2月21日,位于日本最南端的冲绳县《冲绳时报》朝刊第27版显要位置刊登了一则新闻:《因医疗过误县方败诉 那霸地方法院发布赔偿命令》。
  该报道称:“中国人的丈夫和孩子以管理县立那霸医院的冲绳县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于20日进行了判决。绵引穰裁判长确认医院病理检查的过失和死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命令县方支付1650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10万元— ——编辑注)的损害赔偿。”
  3月9日下午,该报道中所提到的“中国人的丈夫”、53岁的上海大学外语学院日语系讲师李福生,抱着一大堆病案资料对记者说,“为了这一判决,我苦苦等待了6年!” 

  致命的漏检

  1988年的上海正处于出国热的高峰期,时任上海海运局海运大厦大楼管理部主任的李福生,终于按捺不住,坐上了飞往日本东京的班机。
  1990年,在东京语言学校经过竞争激烈的考试之后,李福生被冲绳大学法经学部录取。在两年之内,这个勤奋的中国留学生修完了4年的所有学分,并于1992年9月将日夜思念的妻子孙启怡和女儿接到了冲绳,共享天伦之乐。
  1993年10月8日,孙启怡突然腹痛不止,县立那霸医院妇产科进行检查后,怀疑是子宫肌瘤、绒毛癌,当天即住院治疗。主治医生上原清升(妇产科产科部长)十分肯定地对李福生说,“绒毛癌的治疗并不困难,吃点子宫收缩剂把肿瘤‘生下来’就没有手术的必要了。”
  根据上原清升的安排,孙启怡从10月12日起连续3天服用所谓的“子宫收缩剂”,在服药过程中,值班护士还对孙说,“吃了药以后,就和生孩子一样,肚子会痛,要忍耐。” 
  在妻子服药过程中,李福生不断打电话给上海的医生进行咨询,答复是:国内临床治疗绒毛癌,从未听说用子宫收缩剂,而是先化疗,使病理指标降低到正常水平再施行手术,以免促使癌细胞转移。
  肿瘤果然没有像上原清升想象的那样“生”下来,10月19日,医院不得不对孙启怡施行了单纯性子宫、输卵管全摘除手术,病理切片报告显示有绒毛癌。10天后的检查又表明,癌细胞已在手术过程中随血液转移。11月1日起,孙启怡开始接受6个疗程的化疗。
  在化疗过程中孙启怡的右腹部和腰部一直疼痛难忍,李福生多次请求上原清升查明原因,对方说原因是运动不足,一直拒绝进行检查,但孙一运动就疼得流泪。11月16日,医院勉强为孙启怡做了肾脏造影,显示有右肾积水。
  12月8日,面对痛苦不堪的妻子而又束手无策的李福生,再也无法忍受,与上原清升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他的强烈坚持下,医院对孙启怡进行了核磁共振检查。报告显示,孙下腹部有直径1厘米的淋巴肿瘤,而且正在转移;右侧输尿管向前方压排,从而形成右水肾。但这个检查结果,李福生没有被告知。
  从1993年12月开始的两个月当中,由于孙启怡的痛感持续加强,范围扩大,原因不明,李福生两次向上原清升提议开腹探查,而且声明承担一切手术后果,对方以不能随便打开病人的腹腔为由再次拒绝。
  1994年2月末,上原清升对李福生说,孙启怡的病已完全治好,必须出院。但孙的疼痛仍然不减,李福生一再要求做全身检查后出院,上原清升表示同意,一周以后又突然答复只能做血检和尿检。
  1994年3月16日,李福生搀扶着妻子,无奈地离开了医院。
  仅一个多月后,由于孙启怡无法忍受原因不明的剧痛再次住进那霸医院,核磁共振显示淋巴肿瘤已长大到直径约2·5厘米(2厘米以内属医学正常允许范围)。
  5月26日开腹检查发现,转移的淋巴结是腺癌而不是绒毛癌,医院再次对1993年10月19日第一次取出的子宫切片做病理检查,也显示绒毛癌和腺癌同时存在。腺癌漏检已成铁定事实。

  “一个可怕的医生”

  孙启怡的下腹部和腰部依然疼痛难忍。1994年6月24日,对那霸医院已完全丧失信任感的李福生,将妻子送到了国立琉球大学附属医院放射科进行治疗,上村悟是主治医生之一。
  7月27日,上村悟对李福生说,癌细胞已向肝脏转移,孙只能活一到两个月。止痛药已没有作用,病人意识不明,不能给家属讲话,要减少痛苦必须注射镇静药。李心如刀绞。
  8月6日,意识清醒的孙启怡突然对守候在床的李福生说,“这个人(指上村悟)很可怕,你一出去,他就鬼头鬼脑地进来,迅速给我打一针就赶紧跑出去。”李将信将疑,但从此有了警戒心。
  经过细心观察,李福生发现在打镇静剂之前,妻子思维清晰,说话流利,但在注射了镇静剂后依然有强烈的痛感,全身冷汗直流,嘴唇不停抖动,无法说话。
  8月9日16时许,李福生的一位朋友到医院探望,两人一起到休息室谈话。经过护士办公室时,坐在里面的上村悟看到李,连忙把头扭到一边。两三分钟以后,李借口拿水杯回到病室,发现房灯已熄,只留下一盏昏暗的床灯,上村悟手里拿着一支大号注射器正向孙启怡身上的输液器漏管里注射药物,看到李进来,急忙把针筒抽开,迅速关掉漏管阀门,把残留着约1/3药水的针筒往口袋里一塞,慌慌张张地走了。
  李福生至今都后悔没把那个残留着药液的针筒夺下来。
  19时许,孙疼痛加剧,嘴角不停抽搐。愤怒的李福生要求上村悟把所谓“ 镇静剂”立即撤下来,增加止痛药的用量,一直争吵到20时10分左右,上村悟才不情愿地同意。
  21时许,孙启怡恢复清醒,眼睛突然睁得很大,愣愣地看了李福生一会儿,就大力抱住他的头失声痛哭,而且再次十分清晰地说,“上村悟是一个可怕的医生,你一步也不要离开我。”李福生的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这也是他们夫妻之间最后一次谈话。   8月10日上午,上村悟不顾李福生的强烈反对,一次次把镇静剂输进孙启怡的身体。李屡次向护士提出要找院长,均被拒绝。11时02分,孙启怡带着怨恨离开人世。

  为了打官司,自学法律

  “即使我死了,你也要帮我查清楚原因”,这是孙启怡在转院前对丈夫表达的一个心愿。1994年8月底将妻子的骨灰送回国内后,李福生就马不停蹄地赶到冲绳,开始调查事实真相。
  为了打官司,他决定继续留在冲绳大学攻读法经学部的研究生。在攻读硕士期间,他选择的专业是法律,方向是“中国改革开放对东南亚国家的影响”。
  只身寄住异国他乡,又缺乏医疗诉讼的法律经验,使困境中的李福生不得不设法寻求当地律师的帮助,但他没有料到,等待他的是一场艰难的马拉松式的个人诉讼。
  1994年10月20日,李福生向那霸地方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决定在11月22日13时30分执行保全。
  冲绳大学的教师给李介绍了一位女律师,但在执行证据保全的当天,这名律师没有到场。后来她对李福生解释说,“我有很多工作都是县里给的,如果帮了你,有关妇女儿童的官司就得不到了。”
  证据保全的过程并不能令人信服,李手中保留着一份法院给被告那霸医院的送达文书,记录的时间是21日16时20分,距离执行时间长达20多个小时,李福生说,被告完全可以在这段时间内修改或者隐藏病历。
  在院方提供的病历中,就有一张病历记载,而孙启怡在当时已转到国立琉球大学医院。
  李福生预感到诉讼前景难测。
  由于日本的法院对诉状审查较严,一时找不到律师,保全下来的病历又充满了医学专业术语,他只好自学医学法律。经过半年的研究,病历基本都搞懂了,他还旁听了近百场医疗案件的庭审。
  两次刑事告诉状,检察厅都“不起诉”
  1995年5月,李福生向县立那霸地方检察厅提交刑事告诉状,在诉状中,他指控上原清升“用药的目的就是拿病人做试验,通过子宫的强烈收缩让绒毛癌细胞迅速转移,然后再使用大剂量的药物进行化疗,观察药理反应”。
  这份诉状还指出:“使8个月内腺癌的发现及治疗的机会完全丧失,上原清升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霸地方检察厅以“杀人罪”受理了李福生的起诉,但对上原清升的最后裁定结果是“不起诉”。
  1995年4月,那霸图书馆一本名为《东海大学附属医院“安乐死”杀人事件》的报告文学,使李福生加深了对上村悟的怀疑。
  “镇静剂可以杀人,是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才知道的”,李福生说。书上明确指出,“一口气注射的话,可以致人死亡。”
  1995年9月15日,李福生再次向那霸地方检察厅递交了刑事告诉状,要求法院根据日本《刑法》第199条“杀人罪”和第203条“杀人未遂罪” ,对上村悟提起刑事起诉。
  李福生在诉状中说,“上村悟医生对她多次注射大剂量的镇静剂”,“露出马脚之后仍然坚持,目的就是让她至死为止不能开口”,“在战后50年的日本,特别是在战争中有着地面受难经历的冲绳(二战中日本本土上惟一发生地面战争的地区)发生这样恶劣的事件我怎么也没想到”。
  “她虽然是一个中国人,但也是人类一分子,应该享受日本《宪法》第十四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权利,检察官应该对她的不幸遭遇进行调查。”
  同年9月18日,那霸地方检察厅立案书中称上村悟罪名为“杀人罪”;12月22日,裁决“不起诉”。
  李福生不服,继续申诉。那霸检察厅审查委员会在1996年3月3日裁定维持原裁决。

  第一起民事起诉

  1995年4月,冲绳大学经济学教授三门给李福生推荐了一个名叫铃木的律师。铃木信誓旦旦地对李福生表示,官司一定能赢,而且还将组成一个三人律师团进行应诉。
  5月7日,律师团正式成立,但一直到1996年1月19日,整整8个月,这个所谓的律师团连起诉书也没有写好,而他的留学生签证将于1996年4月到期,在此之前如果不能把诉状交到法院,就没有合理理由申请签证了。
  1月19日,心急如焚的李福生再次找到铃木,对方明确告诉他:不能出庭辩护。
  再次受到欺骗,使他对当地律师不再抱有任何奢望。他骑着摩托车,一路流着眼泪赶到家里,自己动手写诉状。
  从1月20日起,他用了9天时间,终于将诉状写好,并于29日上午递交到那霸地方法院,审查官只让他修改了3个字。
  1996年3月7日,李福生状告县立那霸医院医疗过失的民事损害赔偿案,在那霸地方法院民事二部第一次开庭。被告方由医院和县政府出面组织了一个包括县律师协会会长在内的阵容强大的辩护团,态度极其强硬,而原告方出庭的只有李福生一人。
  李福生要求的赔偿数额高达53481746日元。李福生指控被告“采取了错误的诊疗手段”,“显著违反患者的期待,背叛了患者的信赖,并且捏造了一些不诚实的诊疗记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起民事起诉:对象是日本法务大臣

  1996年4月,李福生的留学生签证即将期满,而官司距离判决遥遥无期,他不得不向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申请延长住留时间。
  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批准签证日期延长半年。同年7月初,当李福生再次向法务省提出变更住留许可的申请,入国管理局却态度突变,很快在7月12日发出了不予变更的裁定书,限令他必须在签证延长截止期之前离开日本。
  7月22日,李福生一纸诉状将法务大臣尾昌立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法务省收回不合理的裁定书,依法准许他留在日本继续打官司。
  李福生在诉状中说,入国管理局的这份裁定“不单纯是违宪的裁定,也是危险的裁定”;上原清升以及上村悟“任意在一个外国病人的身体上进行实验,这种医疗过误,其民事责任如不能得到追究,这与国家权力的支持是有联系的”。
  李福生还说,“我留下的目的是为了申诉,为了维护日本宪法的尊严,即使只剩下一天也要坚持,这种裁定严重违反人权及日本宪法,对一个号称民主主义的国家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这场官司先后于当年的10月9日及11月5日两次在那霸地方法院开庭,在冲绳引起轰动。当时的《冲绳时报》以“对外国人的法律围墙太厚了”为标题进行了公开报道。
  但到目前为止,此案一直没有判决。

  签证层层刁难之外:胜机

  1996年11月9日,由于父亲突然病危,签证已经到期的李福生不得不含泪回到了上海。
  在李福生回到国内一年以后的1997年10月30日,那霸地方法院委托日本香川医科大学妇产科教授、著名的妇科癌症专家半藤堡,对保全证据进行了鉴定,并于1998年5月6日作出鉴定报告。
  在鉴定报告中,半藤堡肯定了腺癌是造成孙启怡死亡的根本原因,指出70%的临床病理医生能够轻松地根据病理检测判断病人是否得了此种癌症,他还认为使用子宫收缩剂不但不能把绒毛癌“生”下来,还会促进癌细胞的转移。
  此鉴定使李福生看到了胜诉的曙光。
  1999年9月,在两位日本好心人————冲绳大学一位教授、通过报纸报道对李福生产生同情的一位照相馆老板——的担保下,李从上海赶到冲绳参加诉讼。被告的代理律师对鉴定结论没有提出任何意见。
  法官将下次开庭的时间定在2000年2月1日,并且表示可能判决。
  这次开庭,李福生只在冲绳停留了4天。
  1999年年底,苦苦期待判决的李福生,再次向日本驻沪领事馆申请签证,但一直等到2000年1月15日,没有一点回音。
  他一共给领事馆打了17次电话。第一次,领事馆负责签证的官员让他打电话给日本外务省,但他打过去总是没人接。在开庭前一个星期,再次与领事馆联系,领事馆官员干脆不接电话。
  为他提供担保的好心的冲绳照相馆老板来电称已受到警告,李福生预感到结果不妙。
  直到1月31日下午,领事馆才打电话叫他去取签证,领到手已17时02分。即使是赶第二天头班飞机飞往日本,“到冲绳也已是2月1日下午当地时间4点20分”,李福生说,“他们都算好了,等我赶到法院,法官也早宣布休庭了。”这次他没有到庭。
  2001年2月20日开庭的胜诉判决,李福生也未到庭。
  李福生目前仍未收到那霸地方法院寄来的判决书。据冲绳当地媒体报道,被告县立那霸医院已向法院提起申诉,二审将在福冈高等法院那霸派出法庭开庭。对二审胜诉,李信心很足。

关于李福生先生的诉讼后续资料正在制作中......,敬请关注。
2003年3月22日在李老师家中
李老师向总编老吴介绍情况
2001年3月15日南方周末头版报道
本应该是很幸福的李老师一家


视频在线:生命的诉讼(上海电视台-热点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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