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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证-北京
 
 民国廿六年七月芦沟桥事变后不久,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为了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在长辛店设立了宪兵队、警务段和狗队。当时狗队的番号叫“加藤部队”,是专门训养狼狗用狗杀人的地方,其位置大约在长辛店铁路长厂的西部。狗的数目,平时不下三四百只,最多时上千条。每当日军从外面抓来抗日军民,就纵出狼狗上前撕咬,直至血肉模糊,甚至是尸骨无存。民国廿八年夏季的一天,日军从外面抓到十八名“八路”,被加藤这个恶魔纵出狼狗,全部活活咬死、撕碎。到这一年年底,差不多每天都有三四十人被杀害。日寇在长辛设的“加藤部队”,是名符其实的“杀人魔窟”。
 
 民国廿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日军扑向距芦沟桥十多公里的米粮屯村,对手无寸铁的无辜村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全村有八十三人遇难,其中年龄最大者有八十三岁,最小的只有五岁,最多的一家死了八口人,五十多户的人家,受害的有三十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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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廿七年
 
 民国廿七年十二月十日,从宛平县(今北京大兴县)庞各庄和黄村出发的一股日军,包围了宛平县马村,将该村小学校长张美儒及六十余名青年逮捕。其中四十七人被日军当场用机枪屠杀,二十多人被押走,下落不明,张美儒被解往黄村杀害。
 
                     民国卅年
 
 民国卅年七月,华北方面军设立在长辛店的军犬饲养所的加藤队长,把五十多个俘虏押解到四围高墙的院内,均被放出六百多只狼犬撕咬致死。更令人发指的是,加藤下令把俘虏剁碎,挑拣一些肉煮熟,强迫日本兵吃。
 
                     民国卅一年
 
 民国卅一年四月八日,日本军在密云县河西地区制造了震惊北平的臭永坑惨案。在这一惨案中,丰滦密联合县县长等三十人被杀害,另有抗日军四十五人被捕,遭受非人的待遇。
 
 民国卅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日军一三七师团三七五联队在宛平县王家山村制造了“王家山惨案”,日军将被捕的群众关在屋内,然后放火烧房,四十二名无辜百姓被活活烧死。被害群众中有十三名妇女,其中几人还怀有身孕,二十七名儿童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刚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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